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賑貧貸乏網日報
7年間,不合法吸收存款5558萬余元。前不久,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揭露曝光3起黨政干部違規參加民間假貸問題,其中就觸及運城市絳縣財務局退休作業人員喬文鐸以許諾高額利息為釣餌不合法吸收大眾存款問題。
時刻回溯到十年前。2010年4月一天,時任絳縣財務擔保公司司理史某(已逝世)找到擔任擔保借款風險評價作業的喬文鐸,一席說話讓喬文鐸心里煩躁。“能夠在單位招集幾個人融點資,建立個合作社對外放款,既處理企業難題,還能掙些利息。”史某進一步主張由喬文鐸來運營合作社。
“因為其時建立合作社有明確要求,農戶有必要占到80%,咱們大部分是公職人員,不能注冊合作社。”盡管心知肚明,但一個月后,史某仍是安排股東開會“建立”合作社,喬文鐸被選為擔任人。
因為不符合條件,合作社不能處理工商登記,喬文鐸等人也沒給合作社起名字。“每個股東或事務員介紹別人存款,合作社依照吸收金額為其發放手續費。”喬文鐸說,起先合作社的工作地點在絳縣財務擔保公司2樓,2014年末搬到了他家里。沒有管帳和出納,每筆存款都由喬文鐸記賬,也都由他存入自己的銀行卡。一個未經贊同,連收據都是在文具店購買的“合作社”,就這樣運營起來。
“我曾是縣農村信用社在喬村的聯絡員,大部分鄉民在信用社存錢都找我幫他們辦。”黨某是喬文鐸接收的僅有事務員。一次發放征地款時,鄉民組管帳把征地款轉給了黨某,由他發放,這也讓他有隙可乘。關于樂意存款的鄉民,黨某天然向他們宣揚喬文鐸的合作社。
忍不住高額利息的引誘,鄉民王某贊同把錢轉存到喬文鐸處。“存款到期后,我找黨某要錢,他沒錢給,反而勸我把本金和利息一同轉存了。”黨某手寫了收款憑據,有入賬日期、金額、期限、年利率,還蓋有“喬文鐸印”的印章和簽名。2016年5月,存款再次到期,王某找過幾回都沒有要到錢,直到案發時,她的18萬元也沒有取回。
其實,早在2015年4月,因發放給企業或個人的借款收不回來,合作社就不能結算利息,也不能償還存款本金了。
為了連綿不斷吸收存款,合作社由開始年息9%,逐步進步到10%、10.8%、12%不等。喬文鐸說,關于介紹存款的股東和事務員,事務補助費也從吸收存款金額的萬分之十進步到了萬分之十二。
經查,2010年4月至2017年7月,喬文鐸與別人違法建立合作社,未經贊同,以許諾高額利息為釣餌,經過部分股東和接收的事務員向社會不特定目標不合法吸收存款5558萬余元,至案發時尚有784萬余元未償還。終究,喬文鐸遭到開除黨籍處置,并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